20余亲属夜闯火葬场抢遗体
事发樟树 打伤两名职工 警方扣留名闹事者
本报宜春讯 见习记者张凌报道:17日晚8时许,在樟树市殡葬管理所火葬场,20余名死者亲属开着4辆小车,将一名死者的遗体暴力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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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两名受伤的火葬场职工称,当日晚8时许,樟树市刑警大队一余姓法医偕同一名医师和一名护士来到火葬场,解剖鉴定一名死者的遗体。其间,死者的20余名亲属聚集在火葬场外,要求进入解剖现场。经过殡葬管理所宋所长的同意,两名亲属被放进来。1个小时后,等候在门外的其他亲属按捺不住,他们从火葬场3米多高的铁门外爬进解剖间,打伤两名职工,将遗体从火葬场3米多高的围墙内抛到墙外,装上车后扬长而去。火葬场职工黄某连忙拨打110电话报警。派出所民警赶来后,将其中一辆闹事车拦住,并扣留了死者的3名亲属。
记者在机场派出所见到了被扣留的死者亲属林某,林某是死者的姐夫。问及为什么要纠集那么多人到火葬场劫遗体,他说:“我们听说遗体一进火葬场就会被火化,所以赶来把遗体抢回家。”派出所简所长对记者说,死者40余岁,分宜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车祸身亡,遗体被江西高速巡警第五大队送至火葬场保存。
宋所长解释说,国务院发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中明文规定,遗体火化必须要有公安机关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火葬场没有权力私自火化,只是起着遗体保存的作用。只有在公安机关通知后,才能将遗体火化。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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