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月21日讯
某协会会长借用协会经费10多万元,“借”了一年多还没入账。我省日前组织对民间组织进行抽查发现,一些民间组织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违规行为。
据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处处长廖玉巩介绍,根据有关规定,民间组织应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通过会计核算记录和反映该组织本身的各项业务活动,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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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近日还决定对36家两年未接受年检的民间组织予以撤消。据了解,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每年都会对民间组织进行年检,检查开展业务活动、执行财务制度等情况,其中就有民间组织年度执行民间非营利会计制度的财务报表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被撤消的民间组织有的属于常年不开展活动失去作用的社团组织,有的属于内部管理混乱难以开展活动的组织,还有的已经人去楼空、名存实亡。
36家被撤消的民间组织包括34个社会团体,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被撤消登记的民间组织,将不得再以该民间组织名义开展活动,证书、印鉴一律作废。
据了解,截至2006年12月底,我省共有民间组织1916个,比上一年增长19.7%。 (黄晓华 朱斯斯 石青理)(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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