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颜剑虹通讯员文弈)来自河南的两名无业游民在集美飞车抢得行人的一个手提包,没想到包中竟装着价值7万余元的物品,落网后,他们所面临的将是十余年的有期徒刑和巨额罚金。
2005年12月26日下午2点左右,台胞陈女士正走在集美区杏滨街道的马路上,突然一辆摩托车从她身边窜过,陈女士手中的挎包被坐在车后座上的男子一把夺走,陈女士也被拖倒在地,并受了轻微伤。
经警方调查,作案者是来自河南的两名无业游民,骑摩托车的姓梁,抢包的姓吴。2006年1月13日,梁某被公安民警抓获,陈女士的手机被追回;2006年7月20日晚,吴某在其老家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
集美法院认为,梁某与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驾驶车辆,采用强拉硬拽的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数额达人民币7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故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和十一年六个月,并分处罚金四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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