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锋)去年一年中,我省通过实施农民工工伤保险“平安计划”和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使农民工参保取得一定成效,但截至2006年12月底,全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1.3万多人,参加医疗保险人数仅为4万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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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省农村转移劳动力约40万人,其中本省30万人,外省10万人,也就是说,有医保的也只是十分之一,总体来看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不容乐观。
据省人劳厅有关负责人分析,三大因素导致了目前较低的农民工参保率。
其一是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为了降低成本,不给农民工参保。
其二是由于农民工自身素质不高,维权意识不强,很少主动要求企业为自己办理社会保险。另外,由于劳动力过剩,农民工找工作难,也不敢要求用人单位为自己办理社会保险。
其三是缺乏强制手段,直接影响了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待遇的落实。由于农民工工作不稳定、流动性较大,没有强制措施以保证参保。
据地税社保费征稽局等部门介绍,对农民工参保情况的统计目前难以准确,这一方面是由于农民工的身份没有清晰的标准,一方面是一些单位在为员工参保时,没有按要求将农民工标注出来。因此,我省农民工参保的实际数字应大于上述统计数字。
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等的规定,政策上我省已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工伤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农民工可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工伤和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发生工伤可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据介绍,今年我省将重点突破农民工较集中的建筑、服务等行业的农民工参保问题,加快我省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的步伐。督促用人单位为已与其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依法办理参保手续,按时缴纳工伤和医疗保险费,确保农民工工伤和大病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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