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刘芳)作为商业贿赂的重灾区,医药行业自身也深受其害。昨天,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简称RDPAC)的38家会员单位宣布对自己的医药代表实行资格认证制度。当天,210名医药代表获得了该组织颁发的“医药代表资格证书”,他们分别来自默沙东、苏威、辉瑞、阿斯利康等9家企业。
据RDPAC主席、诺华制药公司董事长刘贞贤介绍,该组织去年开始着手进行医药代表资格认证的准备工作,并聘请医学院校教授和卫生、药监、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的官员共同编写了培训教材。医药代表的职业操守及行为规范被列为培训重点之一,培训教材明文规定:会员不得向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提供现金或现金替代物;不得向其提供用于个人目的的礼品;也不得提供任何单独的娱乐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RDPAC“医药代表资格认证项目”工作小组负责人温晓春表示,“医药代表资格认证项目”是外资制药企业支持中国政府治理医药商业贿赂的实际行动,对增进医药卫生领域的透明度,可以起到“有限但十分重要”的作用。据悉,今年RDPAC将对会员企业的5000名医药代表进行认证培训和考试,其中包括北京、上海和广州的代表,并将视情况扩展到其他省会城市。RDPAC计划到2008年底完成超过15000名医药代表的认证工作。RJ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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