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记者从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上获悉:2006年,新疆农牧民人均纯收入2742元,增收260元。全区农牧民已连续三年人均增收在200元以上,这在自治区历史上是第一次。
据介绍,在全疆15个地州市中,目前全区有7个地州市、40个县市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已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全疆所以能连续三年增收,主要是各地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按照规模化生产、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的要求,不断调整优化农业农村经济结构,使大农业内部的产出效益明显提高。从粮棉等主要农产品来看,2006年粮食总产量895万吨,实现了历史新突破,比上年增长2%;棉花总产量218万吨,增长11.4%;果品总产量达380万吨;牲畜存栏数达到5500多万头,肉类总产量151万吨,奶类总产量突破170万吨,畜牧业总产值达到210亿元。
2006年农产品价格稳定,各地积极开拓国内、国际市场,也极大地促进了农民增收。仅通过南疆各口岸就出口瓜果4.4万吨,向东南亚出口米泉大米4500吨。泽普、疏附、英吉沙等县的蛋禽、制干杏、蔬菜等农副产品已销往东南亚和中亚市场。
此外,国家通过农村税费改革、“三免三补”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新疆大力转移农村劳动力,鼓励农民外出务工,增加了收入。目前新疆农民劳务创收的工资性收入占到人均纯收入的10%以上。特别是人多地少的南疆三地州,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势头更加强劲,仅2005年,喀什地区就转移了34万人次,创收3.2亿元。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有效提升了农民增收的速度。目前,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总资产近320亿元,其中总资产达亿元以上的企业有64家,年销售总收入达210亿元,批发市场年交易总额达18亿元以上,共带动130万农户增收。(李劲松师巧梅)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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