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日起试行,实际费用超过限价的,按最高限价结算
本报讯(记者支荣)去年我市多家医院相继推出“单病种最高限价服务”,市民从中受益还真不少。近日,卫生部门又传来好消息,自治区物价局和卫生厅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区7家医院试行49个单病种最高限价,我市人民医院和南溪山医院被列为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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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理解“单病种最高限价”?打个比方说,要是剖腹产一个“毛毛”,在限价前收费高的多达上万,少的也要四五千。而实行最高限价后,三级医院剖腹产最高3200元就搞掂了,而二级医院也就只需2880元。据记者了解,去年3月1日起,市人民医院就在同类医院中首推出6个单病种限价,之后,市第二人医院等医院也相继推出了单病种限价。目前为止,全市5家三级医院试行了住院单病种限价收费共43项,实实在在地减轻了老百姓看病负担。
据介绍,这一次全区选定的7家试点医院,将从今年2月1日起试行,试行时间为一年。通知还专门就“单病种限价”作了解释。单病种限价定义为对无合并病症的单一病种患者从确诊入院,经检查治疗、用药、手术到治愈出院整个过程限定的最高医疗费用。其中,49个单病种包括正常分娩(单胎顺产接生)、阑尾炎切除术(单纯性)、急性肠炎等,这些单病种都是临床上的常见病、多发病。
就我市一些医院已经先行推出单病种限价的情况,通知也作了相关规定,已经开展单病种限价的医疗机构,其价格低于广西全区统一最高限价的,仍维持现行价格执行。凡是选择单病种限价治疗的患者,治愈出院费用未达限价的,按实际治疗费用结算;实际费用超过限价的,按最高限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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