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21日召开的政协委员分组讨论会议上,会场一度出现公办学校教师与民办学校教师相互“叫穷”、相互“比穷”的现象。
评估制度轻视教师满意度
朱俊强委员提出,“《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这是法律明文规定,教师工资普遍偏低是违反《教师法》的。
这一发问,激起了场内其他委员的发言热情。政协委员、广州岭南教育集团董事长贺惠山马上接答道,“教师工资低还有另一个制度问题,就是学校评估制度”。他说,目前评估一个学校的实力时,过多地将目光放在硬件方面,对教师满意度等软件则重视不够。
见公办学校教师纷纷叫苦,民办学校教师也跳出来大吐苦水。贺惠山提出,公办学校教师虽然工资不高,但至少各种福利待遇能够得到保障,而民办学校的教师“对这些福利是可望不可即啊”。
老师工资难涨降低公务员工资
“老师目前不是缺吃、缺穿、缺用。像我们学校的老师70%都有小车……关键是建设和谐社会,老师工资财政现在加不起,那就把公务员工资先降下来。”广州市政协委员、广东仲元中学副校长李社荣话音刚落,全场一阵哄堂大笑。
笑声过后,坐在李社荣对面的市政协委员、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王小强回答道:“你这个观点,我们有的市领导也这么说的。如果老师工资上不来,公务员工资降下去。这是调整。”王小强表示,对于缩短老师与公务员的收入差距,“这个正在做。应该说时间是在提前,但一下子一步到位也不太可能。”(南方都市报;记者:许黎娜、王海军)
(责任编辑:王永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