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喊冤称留雇员在自家养伤
“哥!我想回家,我要回家!”看着铁门外的哥哥,七浦路甘浦大厦某室里的朱小姐流下了眼泪。她说,每当雇主一家人走后,受伤的她就被独自反锁在家里,她已经被反锁了一个多月。
| |
一边自称被反锁一个多月,一边称其敲诈勒索,这是为何?
事件:
仓库摔倒骨折
朱珍纪,来自湖北襄樊。去年10月8日,朱小姐从襄樊来到了上海,在香港路的仓库上班,负责仓库的取货点货等,雇主包吃包住,她和另外一个同事住在雇主家的一个小房间里,但由于私人雇佣,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去年12月3日,朱小姐在仓库里上班。“当时我要取货,那批货在第二层,需要用梯子!”朱小姐告诉记者,在她爬上梯子取货的时候,由于木质地板太滑,她从梯子上摔了下来,雇主诸女士打车将朱小姐送到长征医院进行急救。经医生鉴定,朱小姐右踝骨折。医生帮朱小姐用石膏把腿固定后,下午2点,朱小姐被送回雇主家休息。
当天晚上,由于脚涨疼痛,朱小姐自己把固定好的石膏给拆了,随后,诸女士马上将朱小姐送往医院,由于石膏被拆,朱小姐右踝移位,医生帮朱小姐把脚包好,但脚恢复期延长。
朱小姐:
被反锁雇主家
脚摔伤后,朱小姐留在雇主家养伤。朱小姐告诉记者,除了前两天雇主婆婆在家外,从12月6日开始,每天早上10点左右,钟点工走后,诸女士婆婆也离开家,出去后铁门就被反锁上,只有打电话才会有人来开门。
“元旦之前我们又放一把钥匙在客厅,她要进要出,都可以的!”诸女士告诉记者,后来由于她先生晚上经常很晚回来,进门不方便,就把放在家里的钥匙带在身上了,同时她家里并不是一天都没有人,白天除了婆婆早上买菜,中午给小孩送饭和晚上接小孩外,家里都有婆婆在,而且她也给朱小姐买了很多营养品,有时朱小姐哥哥来,也留宿在他们家,家里又给朱小姐准备好饭,只要自己热一下就可以吃了,而这时的朱小姐已经稍微可以单脚走动了。
朱小姐告诉记者,1月1日元旦的时候,雇主用车将其送到仓库。“他们是雇主,让我上班,我也没办法!”朱小姐被送到仓库后,被安排坐在一张躺椅上,而脚用一条纱布高高地吊起来,做一些做账销账的工作。
对此,雇主诸女士说,“她说一个人在家里呆得无聊,闷死了,想到仓库去,帮忙接接电话也可以!”诸女士强调,他们是在朱小姐的一再要求下,才把她带到了仓库。
当天,元旦放假的哥哥、表哥和表姐来到仓库看望朱小姐。看到仓库里妹妹上班的样子,朱先生非常生气。当天晚上朱小姐哥哥朱先生与雇主陈先生交涉妹妹伤未愈就上班的事情。
朱小姐告诉记者,当天晚上她哥哥走后,诸女士一家便开始对她拍桌子发脾气,第二天,雇主对她的态度大变。“以前他们会把饭送到我房里,现在都要我自己出来吃,有时候早餐都没有,每天都是我一个人在屋子里,也没人照顾我!我哥哥要来,我特地跟她婆婆说不要锁门,但她走后就把门反锁了!”
朱小姐向哥哥提出想回家。1月2日,在老板娘和哥哥的陪同下,朱小姐到医院复检,医生说回家没有问题。
诸女士:
赔偿有分歧
当天晚上,朱先生向雇主提出带妹妹回家。“医生说我妹妹起码要有半年才能恢复,但是他们只愿意给3个月的工资,也不赔付,还让我们写保证书,保证回家后不再跟他们有任何关系,我当然不同意!”
诸女士告诉记者,由于朱小姐自己拆掉石膏导致既骨折又移位,本来一个月可以拆石膏的变成两个月才能拆除,但医生说第三个月在家里可以稍微走动,第四个月后将慢慢恢复,至于什么时候能正常走路,那医生也说不准。
“我给他们的意见是,在这里好好养伤,医药费都是我们付的,伤养好了,再清算营养费、误工费等赔偿问题,伤没养好就回家,万一路上出了什么事情,责任在谁呢?”诸女士表示自己希望能把问题考虑得周全一些。
前天晚上,朱先生再次到雇主家里。要求朱小姐养伤六个月的工资,继续治疗的医疗费共计8000元。雇主陈先生及老板娘诸女士拒绝了。
诸女士觉得朱先生的要求不合理,很没有保障,她对记者说:“如果我把钱给他们了,出了什么事还不是我来负责,我就希望有个部门能帮我解决好事情,该给的工资我们会给,该赔偿的我们也会赔偿,但像他那样随便说说回去,我们怎么能放得下心呢?”
律师看法:对于朱小姐的情况,上海市鸿和律师事务所陈俊律师告诉记者,如果朱小姐对于被锁门内挣扎过抵抗过,心理上也不接受,而雇主不理不睬,那么雇主的锁门行为就损害了朱小姐的人身自由。
在赔付方面,陈律师说,“如果工伤事故鉴定成立,但并未造成伤残,那么雇主除了赔付医疗费外,还要有误工费、交通费和护理费等。”
据悉,朱小姐的哥哥近日已向当地法院递上状纸,法院已受理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