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血疑案"追踪:受冤民办教师成为正式教师
本报邯郸电(记者陈国营)1月22日,本报曾报道的曲周县血疑案中的受害人徐计彬兴奋地告诉记者,在邯郸市和曲周县有关领导和部门的协调下,他被安排至曲周县第四中学,成为一名正式的国办教师。
徐计彬原是曲周县河南疃镇第二疃小学民办教师,1990年,徐所居住的村庄发生一起强奸案,罪犯在现场被褥上留下精斑。根据受害人及其女儿指认,徐被确认为犯罪嫌疑人,1991年徐计彬被以强奸罪判刑。出狱后,徐计彬四处奔波讨说法,此间,他在律师的指导下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前往医院进行血型化验,结果他惊奇地发现自己的血型为“O”型,与原来认定其有罪的血型“B”型不一致。徐计彬将此案件诉诸法律。2006年7月28日,曲周县人民法院判决徐计彬无罪。为此徐计彬要求赔偿义务机关为自己恢复教师工作,转正为国办教师,并赔偿各种物质、精神损失143.44万元。徐计彬还要求查明导致冤案的原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本报曾做连续报道)
徐计彬曾经是一名优秀的民办教师。1983年高中毕业后任民办教师,1989年他开始兼任乡总校团委书记,1990年被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因教学成绩优秀1990年被评为曲周县模范教师。
据记者了解,徐计彬被宣告无罪并提出国家赔偿后,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曲周县县委领导协调下,该县人事局和教育局报请邯郸市教育局批准,徐计彬正式成为曲周县一名公办教师。目前,他在曲周县第四中学教书。再次回到自己热爱的校园,对于他是一个莫大的安慰。
徐计彬告诉记者,以后他还将按照法律程序,为自己争取权利,申请国家赔偿,为了自己,也是为了法律的尊严。
(责任编辑:安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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