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月22日讯 (记者黄晓华实习生朱斯斯通讯员钟激中)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工委、省法宣办近日决定,全省17所大专院校全部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今天下午,全省大专院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座谈会在海南大学召开,会上颁发了16所大专院校兼职副校长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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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聘任的兼职法制副校长,是从我省1400多名法学会员中层层审核筛选出来的。这些兼职法制副校长中,有的是法学会的副会长、常务理事,有的是公、检、法、司、妇联等单位的主要领导、部门负责人。
据了解,兼职法制副校长的聘任期限一般为两年,主要职责是:协助院校主要领导制定法制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完善法制教育教学内容,配合院校开展大学生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加强对违法违纪大学生的教育管理,帮助院校处理非法侵害大学生合法权益问题,组织开展全校性法制讲座等。
兼职法制副校长属于义务性工作,不领取报酬和津贴。
受聘担任海南大学兼职法制副校长的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贾志鸿,在接过聘书后说,一定会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兼职法制副校长的职责,协助院校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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