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颖)为有效缓解西安市内“停车难”问题,西安市有关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多项优惠措施,鼓励社会投资兴建停车场。据悉,经批准设置的符合规定的停车场,可以获得政府部门补助。
新出台的《关于加快西安市停车场建设的优惠政策及保证措施》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的停车场为“经批准设置的以计时收费方式对外经营、设置50个泊位以上的平面式或30个泊位以上的立体式公共停车场”。
根据停车区域类别划分,采取占道停车场收入补助公共停车场建设的原则,一类路段的公共停车场每泊位一次性补助2000元,二类路段公共停车场每泊位一次性补助1500元,三类路段公共停车场每泊位一次性补助1000元。
同时,政府鼓励配建停车场对外开放,对于配建泊位数超额并向社会开放的单位予以奖励。同时,有关部门还将重新修订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对建筑物配建车位数不足的单位,增收建设差额费。
另外,对于新建立体式停车场,满足停车收入大于总收入70%的,从经营之日起减免第1年经营所得税,从第2年起所得税税率由33%优惠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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