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法援热线86852801报道在一起盗窃案审讯中,犯罪嫌疑人一再供称自己不满18周岁,但有关证明却表明他已经18周岁。为了弄清楚实情,鼓楼区检察院检察官赶到犯罪嫌疑人的家乡河南,从医院的一堆旧病例中找到了答案。
2006年,鼓楼区检察院曹检察官在受理高某盗窃一案时,发现高某供称自己的年龄不满18岁,而公安机关户籍证明认定高某在犯罪时已满18周岁。而高某的年龄却又是能否定案起诉的关键。
为了严把案件质量关,他向分管检察长汇报后,决定赶往河南驻马店高某的老家进行调查。经过9个小时的长途跋涉,曹检察官赶往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但是,由于该医院多次搬迁、扩建,档案很难查找。经过反复协商后,医院同意他们进入废旧仓库自行查找。废旧档案堆积如山,积了厚厚的灰尘。从一堆十几年的住院登记本里查找一个人的出生证明犹如大海捞针。但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曹检察官找到了1989年该院妇产科的住院登记,并找到了高某当时的出生记录。根据查找到的高某未满18岁的确凿证据,该院对高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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