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胡勇谋实习生鲁洁佳)“他们知道我爸经常喝醉酒,还请他去喝,劝他喝,导致他喝醉摔伤死亡……”22岁的杨子(化名)坚持认为,请父亲喝酒的人,应对父亲的死承担责任。杨子将与父亲一起喝酒的5名食客告上法庭,索赔10.7万元。
昨日,此案在青山区法院开庭。杨子在诉状中说,去年1月16日下午5时许,黄某邀约好友,在青山区武钢党校附近一家酒店吃年饭,父亲受邀前往,被黄某等5人劝酒喝醉,父亲由张某送到党校门卫室,后因醉酒摔伤,当晚10时被送医抢救,在医院治疗到同年6月27日,因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杨子请求判令5被告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等9.5万元,另赔偿精神抚慰金1.2万元。一份法医鉴定结论称,杨富(化名)的死亡与饮酒摔伤致严重颅脑损伤存在因果关系。第一被告黄某觉得很冤。他对记者说:“我和杨子的父亲杨富是一个办公室的同事,也是好朋友,我知道他好酒,当天他是不请自到,我还多次提醒他少喝点,出了这事,你说我有什么责任?”黄某说,杨富与他道别后,他特意让张某送其到党校门口取自行车。张某说,他送杨富回到门卫室时,见他一直很清醒,就离开了。服务员彭某说,她路过门卫室时,看到杨富朝后摔了一跤,就和人将他扶到了门卫室内的藤椅上,然后就给黄某打了电话。刚在余家头某歌厅唱完歌的黄某等7人接到电话听说杨富醉了,赶来将杨富抬回了办公室,后来见其嘴角流血,就打了急救电话。张某等另4名被告说,他们都不会喝酒,也不认识杨富,不该成被告。被告方律师认为杨富嗜酒,经人劝阻后还喝,是自己的责任,并对法医鉴定结论不予认可,请求法院要求杨子提供新证据。法院择日继续开审。
编后
:前不久,武汉某高校一名大四男生,在毕业聚餐上饮酒过量,抢救无效死亡。年关将近,聚散离合,推杯换盏渐渐多了,因酒惹出的祸端也随之多起来。在此奉劝会酒的,不会酒的,真正要克制克制再克制,醉酒伤身尚且事小,万一喝出好歹,喝出意外,那才真叫乐极生悲,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