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国家行政管理学院教授杨小军:
我们设定公安机关,赋予你权利,让你干吗的?就是让你维护社会治安,破案,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一个命案,六年没有一个公安机关去立,不仅仅反映了两县公安机关的问题,那么他既然受害人家属有上访,那么他们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去履行这个监管,督促的责任,去协商,去指定公安机关去破案。这个案件,搁置六年,竟然连一个立案问题都没有解决。这样一种工作作风,实在与我们所讲的执政为民,服务型的政府,以人民的利益为重,这些原则和方向都是背道而驰的。那么忘记了这一点,那么服装再好,设备再先进,也无法完成党和人民交给他的任务。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
我觉得这个案子更应该引起我们重视的是实际上是制度的缺失,也就是说从有关的法律规定,出现消极的管辖争议,他是有解决途径。但是这个解决途径程序是不明确的。因为这里面的管辖规定,如果大家都不管的情况下怎么办,那么由共同的上一级机关来管辖,那么你怎么样把案子提交给上一级公安机关来管辖呢,谁来提,对吧。是由两边有争议的公安机关来提呢还是由受害人的家属也有权利把这个问题提交给共同的上级机关,由他来裁决。而且我觉得出现管辖争议的时候应该有一个时间期限。你不能拖的,拖了五六年不管他,也不向上级机关反映,包括要求上级机关在多长的时间内做出答复。所以这一切的东西并不很明确,所以希望能够完善这方面。如果对上级公安机关的管辖有异议的话,这一切都要明确。
漫长的六年里,为了一个简单的立案,老王象皮球一样被两地警方踢来踢去,不但背负着身体和精神的双重压力,还背了几万元的债务,谁又来补偿他的损失呢?国家行政管理学院教授杨小军教授说,老王完全可以要求国家赔偿,相关部门也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1月10号,当记者和老王在河南信阳火车站分手的时候,老王握着记者的手说:“我现在自己安慰自己,一定要振作起来,想方设法把地种好,弄几个钱,有生之年,一定要替儿子讨个说法。”只是不知道,这个说法,老王和他九泉下的儿子能不能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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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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