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蒲哲通讯员唐业继实习生孙梅报道:昨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去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4723件,审结4481件,受案比上年上升7.15%。
其中,全年全省法院受理国家赔偿案166件,审结155件,决定赔偿额136.70万元,受案比上年上升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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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表明,在“民告官”案件中,城市建设、土地征用、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污染等案件较为突出。
为了密切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省高院积极探索以协调的方式办案。对原告起诉有理的,合议庭加强与被告沟通,提出问题,促其积极纠正。行政机关坚持不纠正的,严格依法判决撤销或变更其行政行为,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原告起诉无理的,在做好释法明理工作的前提下依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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