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3:10 东北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黄艳丽)就因为退房时间晚了5分钟,结果却要按超时1小时价格结账!日前,长春市民王先生觉得自己有点儿委屈。该酒店的答复是:“晚1分钟也得按一个小时计算。”
消费者:这种收费不合理
21日晚,王先生入住一家时尚酒店,3小时的包房价为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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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该酒店,据工作人员介绍,钟点房超过3小时的话,就将按照日房费的70%收取,超过4小时的话,就按照日房费全价收取。也就是说,王先生所住房间全价130元/天,3小时以内的价格是130×40%=52元,但超过这个时间,即使是1分钟,电脑计费也将增加,费用就成为130×70%=91元。
该酒店方面认为,虽然没有在店堂公示,但这种“超时”结账的收费方式在很多酒店比较普遍。
调查:部分酒店退房适当延迟
在桂林路附近的一家时尚酒店内,一名店员表示:“会员可以延迟退房,普通顾客13时前退房都没问题,白金卡贵宾顾客甚至可以延迟到18时,而不会额外被收取费用。”
消协:有强制消费之嫌
“酒店的收费方式应该提前明示给消费者,否则就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长春市消协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享有知情权,而且在短时间的延迟退房后被收取超出该时间很多倍的钱款,也有强制消费之嫌。
一家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崔红认为,出于经营成本考虑,在收费方式上,日房、半日房、钟点房的价格不能简单均按照小时或者分钟来衡量。从酒店服务方面,可以采取适当的灵活措施,例如在临近退房时间时及时通知客人,短时间延迟退房适当减免收费等。(中国吉林网-新文化报)[责任编辑:龙秋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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