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例反补贴案胜诉 政府补贴模式顺势待变
反补贴调查挑战我国政府应对力
种种迹象表明,继反倾销之后,反补贴很可能成为欧美对我国企业设下的新一道贸易壁垒。从浙江第一起反补贴案的胜诉中不难发现,“反补贴风暴”击中的将是我国政府有关部门补贴模式的软肋名词解释反补贴调查
所谓反补贴调查,即对对象国政府提供给该国生产商补贴的情况进行调查,以便确认这种补贴是否造成该国出口产品不正当的竞争优势。
法制网记者 陈东升
1月20日,浙江省乐清市天力管件公司与诸暨市浩海空调器公司同时收到来自加拿大的电子邮件。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在发来的裁定书中称,这两家参与应诉企业的涉案产品不存在倾销和政府补贴,加拿大方面最终裁定两家企业的倾销及补贴幅度均为零。至此,我国加入WTO以后浙江省实质涉及到的第一起反补贴案,以浙江企业的完胜而告终。 遭反补贴调查
浙江两企业积极应诉
2006年6月8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根据当地相关企业的起诉,正式立案对原产于或出口自美国、韩国和中国的铜制管件进行反倾销调查。同时,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铜制管件进行反补贴调查。这是加拿大第四次对中国产品同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案件涉及我国25家企业,其中浙江12家。
“得到消息后,觉得很奇怪。反倾销我们都知道,反补贴就比较陌生了。反倾销与反补贴同时来,更是第一次碰到。”涉案企业、浙江乐清天力管件有限公司董事长柳知春说,加拿大反补贴案的消息传来,企业一片哗然。
虽然涉案金额只有100多万美元,在一个完全陌生的领域向加拿大政府争取合法权利,企业也显得势单力薄,但天力公司最终还是决定参加应诉。柳知春说,自己并未收到政府出口禁止性补贴,为维护自己合法权利,即使代价再大、程序再麻烦,也要向加拿大政府讨个“说法”。
同时应诉的还有浙江绍兴的诸暨浩海空调器制造有限公司。这家企业的律师说,“反补贴只要有一个案件成立,证据就会被用到其他产品上。一旦应诉失败,将使包括产业链上的多种产品出口加拿大受累。所以,他们决定应诉。”
按照加拿大方面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乐清市、诸暨市政府的十几个职能部门也向对方提供了证明材料。
浙江省外经贸厅公平贸易局负责人说,加拿大发起的这起铜制管件反补贴调查案涉及我国25家企业,但最终向加拿大边境服务署提交答辩状的只有浙江乐清与诸暨的这两家企业。政府审慎应对
跨国诉讼乾坤大扭转
2006年10月20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作出初裁,参加应诉的乐清天力管件公司和诸暨浩海空调器制造有限公司的临时反倾销税率、反补贴税率分别为39%和17%,即意味着这两家企业额外要交56%惩罚性关税。
乐清天力公司和诸暨浩海公司不服,按照加拿大法律规定,提出抗诉。
“去年十月份初裁失利后,我们专门在诸暨召开应对会议,邀请劳动、税务、海关、土管、供电等相关部门协同研究,并与涉案企业密切配合,听取专业律师意见,最终制订了完善的抗诉方案。”绍兴市外经贸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一家小企业能打赢国际贸易官司,首先得益于企业应诉的勇气。此外,从中央到地方,我国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浙江这两家企业应诉给予了大力支持,以帮助企业求得公平。
10月30日至11月5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核查官一行四人专程飞抵浙江进行实地核查,乐清天力管件公司和诸暨浩海公司负责人赶赴杭州,接受对方详细询问。
“反补贴调查,政府在应诉中作用很关键,必须认真接受对方的相关调查。这是WTO规则约定。”乐清市外经贸局副局长叶存真22日下午对记者说,接到加拿大方面的通知后,乐清市政府的15个职能部门认真准备后赶赴杭州,按对方要求分成四批,逐条逐项接受加拿大边境服务署核查官细致而专业的核查。
在经过深入细致的核查之后,加拿大时间2007年1月18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终于作出最终裁定。至此,这场耗时七个多月、花费二百多万元的跨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案,最终以天力公司、浩海公司的零税率完满胜诉。而我国其他不合作的强制应诉企业反倾销税高达百分之二百四十二,反补贴税为每公斤产品加征十七点七三元;没有参加应诉的出口商反倾销税为百分之三十七,反补贴税为每公斤产品加征十七点七三元。 反补贴风来急
政府补贴模式遭挑战
“近年来,加拿大已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了4起反补贴调查案。最近,热衷于反倾销的美国也一反常态,对我国铜版纸进行首次反补贴调查。这是中国加入WTO以来,美国第一次对中国提起反补贴调查。”WTO浙江研究咨询中心副主任张汉东说,种种迹象表明,反补贴很可能成为继反倾销之后,欧美对我国企业设下的新一道贸易壁垒。
张汉东分析说,按欧美惯例,对其不承认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一般多采用反倾销,不采取反补贴。但目前,情况正在发生变化,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为了在贸易摩擦中把握主动,开始在隐蔽性更强的反补贴领域开辟第二战场,准备筑起抑制中国出口产品新的“防火墙”。美国众议院已经在去年通过法案,授权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实施反补贴调查,只是目前美国参议院尚未通过。而欧盟内部也正在进行同样的研讨。
专家介绍,反补贴调查所挑战和冲击的,主要并不是企业,而是政府。因为我国在加入WTO时曾承诺,取消所有属于《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禁止的出口补贴。这一承诺也涵盖各级政府给予企业的出口补贴。
而目前的情况是,一些地方政府出于经济增长、解决就业等考虑,通过信贷、税收、电价、运价等优惠,对很多产品都给予一定程度的补贴。在此情势下,我国政府运行多年的各种产业政策,都有可能招致反补贴调查的洗礼。
业内人士指出,与作为企业行为的倾销相比,补贴通常是政府的一项政策或措施。反补贴调查应诉以政府为主体,不仅针对政府的出口补贴,还针对政府的生产补贴。突如其来的“反补贴风暴”,击中的正是我国政府有关部门补贴模式的软肋。
那么,政府如何调整补贴模式,在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好地避免贸易摩擦呢?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顾海斌教授认为,需要调整政府补贴运用的指导思路,将支持对象从注重对部分企业、部分行业和部分地区加速发展的专向性支持,转向有效支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将支持方式,从计划经济色彩较浓的行政性、指令性办法为主,转向符合世贸规则的支持为主。同时,面对突如其来的反补贴调查,应进一步加快我国补贴与反补贴方面的立法步伐。
“WTO的反补贴条款,说白了就是对政府如何花钱的约束。”
在张汉东看来,如果欧美对我国大量使用反补贴手段,我国目前的政策扶持体系必须要迅速按照WTO规则进行梳理,将属于禁止性补贴的修正为WTO规则允许的补贴类别。他介绍说,作为我国的外贸大省,浙江省在这方面已经进行诸多尝试,两年前,该省就取消了对外贸出口奖励,代之以符合WTO规则要求的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基金。
“省外经贸厅对反补贴动向一直保持监控,对于反补贴的应对工作,浙江省早就在学习和熟悉之中。”浙江省外经贸厅公平贸易局负责人说,目前,浙江省正在加紧研究制定《浙江省应对反补贴管理办法》。根据反补贴的特点,该省将建立政府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应对反补贴的合力,推动应对的制度化,从而提高应对效率。
法制网杭州1月22日电(责任编辑:王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