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2日讯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今日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严惩安全生产领域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求全省公、检、法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犯罪活动加大打击力度。这是我省公、检、法三部门首次就依法惩处安全生产领域犯罪问题联合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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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既要依法严厉打击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等重大安全事故犯罪,又要依法严厉打击不报或者谎报安全事故情况、妨碍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务、非法采矿、涉爆炸物等触犯刑律的行为,同时也要加大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财物依法追缴、没收的力度,使其难以通过非法生产、经营获得经济利益。
《通知》强调,对于具有拒不执行执法指令,以恶劣手段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不报或者谎报安全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等九种情形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对于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及积极组织抢救、积极赔偿损失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可依法从宽处罚。
《通知》强调,要依法严厉打击重大安全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坚决依法严惩,同时也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预防相关职务犯罪的发生,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廉洁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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