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另起炉灶妒火烧投毒汤桶
簋街鸭脖店投毒案今开审
本报讯(记者邱伟) 簋街鸭脖店老板王健强因不想让另起炉灶的合伙人的店“火”起来,趁人不备,将一把亚硝酸钠投到对手煮制鸭脖的汤料中。今天上午,王健强因涉嫌投放危险物品罪在东城法院出庭受审。
“恶心”对手凌晨投毒
去年6月26日凌晨4时,东直门内大街240-1号“张记兔头店”,临街厨房的窗户被人从外面打开,一只手伸进窗户,将放在窗边的鸭脖汤料桶盖子揭开,接着一把结晶状物体被投到了汤料桶里。汤料桶的盖子随后被盖好,窗户被关上。
投进这把结晶的就是东直门内大街240-3号“北京小簋精武鸭颈店”的老板王健强。两年前他与罗某合伙开了“北京小簋精武鸭颈店”。但经营过程中,双方摩擦不断。合作期满后,罗某分立,在几米之隔开了家鸭脖店,就是“张记兔头店”。为了“砸”罗某的生意,王健强从自己店里拿来亚硝酸钠亲自投到罗某的鸭脖汤料桶里。王健强今天在法庭上说,他投放亚硝酸钠就想恶心罗某一下。“我们合作时就挺别扭。合作期满后,他又在旁边开了个店,感觉跟起哄似的。”
可王健强没料到,罗某对此早有防备,他担心有人往汤料桶内“放东西”,特意在汤料桶上做了记号,而且嘱咐伙计注意。结果发现有人动过汤料,就立即报了警。经检测,汤料中的亚硝酸钠已达270mg/kg(0.27g/kg),远超过国家规定的0.03g/kg的安全标准。按照相关规定,在肉制品中可以添加少量亚硝酸盐,不仅可以防腐,而且能使熟肉制品口感细腻。但过量亚硝酸钠进入人体后,可导致人体组织缺氧,严重可致死。
被告辩称不知毒性
法庭上,王健强对投放亚硝酸钠的行为供认不讳。但他辩解称自己不知道投放过量亚硝酸钠的危害后果,只是想让对手做的鸭脖味儿不好。辩护人据此认为,这就意味着王健强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控辩双方就此展开了辩论。
问:你店里的亚硝酸钠是做什么用的?
答:做鸭脖时防腐用的。
问:你知道亚硝酸钠过量的危害后果吗?
答:不知道。
问:为什么放过量亚硝酸钠?
答:听人说放多了味儿不好。
问:知道亚硝酸钠的毒性吗?
答:不知道。
问:那你自己店里存放亚硝酸钠的柜子为什么要锁上?
答:因为不能让伙计随便拿。
问:为什么?
答:放多了味儿就不好了,有规定的量。
而王健强在案发后3天警方讯问时,清楚地供述说,他知道食用过量亚硝酸钠会中毒拉稀,甚至会出人命。
(责任编辑:王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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