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23日电(记者王宇)记者23日从中国气象局获悉,《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将于2月1日起实施。
据中国气象局副局长王守荣介绍,《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是中国气象局首部与《行政许可法》配套的综合性规章,它在总结近几年来气象行政许可做法、经验的基础上,对气象行政许可的实施原则、行政许可项目和实施机关、实施程序、监督检查以及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作为与《行政许可法》配套的单项规章,对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的使用许可的实施机关、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审查与决定程序、期限、有效期以及延续许可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气象专用技术装备实行使用许可制度,是我国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管理的一项重要方式。气象专用技术装备,是指专门用于气象探测、预报、服务以及通信传输、人工影响天气、空间天气等多轨道气象业务的气象设备、仪器、仪表及消耗器材,它是气象信息采集、传输、加工、处理的重要工具,是气象业务系统正常运行的物质基础。
据介绍,2004年至今,随着气象事业的发展和气象业务的拓展,中国气象局已向76种气象技术装备发放了使用许可证,许多国内外现代化、自动化、遥测遥感等新型气象技术装备进入气象基本业务系统,并在天气、气候、气候变化等多个轨道业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责任编辑:王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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