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世界银行与普华永道的联合调查报告称中国纳税成本排名全球第八。国家税务总局对此并不认同。
我有这样的一个感觉:近年来,一些国外的调查机构和组织,总是在中国税收问题上“惹是生非”。比如,美国财经杂志《福布斯》自2000年始,推出“税收负担痛苦指数排行榜”,中国的“名次”一路上扬。难怪国家税务总局权威人士急着进行反驳。
笔者以为,尽管世界银行和普华永道出炉的这份全球纳税成本调查报告,在选取数据渠道、计算方式方法和观察问题角度等方面,的确很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但我们并不能一味指责这份报告,而应该以客观务实的态度,来分析国内的纳税成本到底高不高。
首先,从某种意义上讲,税务部门的征收成本越低,民众与企业的纳税成本自然也会随之降低。可现实的情况却是,我国的征收成本与国外相比,有着“天壤之别”。比如说,据美国国内收入局1992年年报统计,当年税收征收成本65亿美元,占税收收入总额11207亿美元的0.58%。新加坡的征收成本率为0.95%,日本为1.13%,英国为1.76%。而在我国,1994年税制改革前,我国税收征收成本率为3.12%,1994年税制改革和税务机构分设后,征收成本有所上升,到1996年约为4.73%。据估算,到上世纪末中国的税收成本率约为5%~8%。
其次,税收制度的“不公”,造成了纳税成本的增长。据测算,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实际税负是11%左右,而内资企业目前的实际税负为22%左右。数据显示,因为实行内外企业有别的税收政策,我国在外资企业方面每年大约少了2000亿元的税收。税负的不平等,也导致了一些内资企业采取措施偷税避税,导致征税成本高。
我认为,国税总局与其闻世界银行与普华永道的联合报告心里“不自在”,不如抓紧补齐税收体制的“短板”,尽快把纳税人的纳税成本降至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