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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捐赠 想捐就捐?(图)

  昨日本报的新闻蓝页刊登了一篇《山区老人想捐遗体两年捐不出》,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一位80岁的梁老想在死后捐献遗体,但他奔走两年却无法办妥捐赠手续。读后不免感叹这位山区老人思想开明。但不难发现,许多打算捐献遗体的好心人的理想状态是——有用的器官捐给有需要的人,但遗体给回家属。

  志愿者们真的能如他们所愿吗?据了解,捐献遗体主要用于:一是医学教育,供医学院学生观摩和解剖;二是医学研究;三是角膜移植与修补术等。
我国对遗体捐赠有相关规定,但有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的城市很少,目前只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地有相关的法律和条例。

  广州市用于教学科研的遗体缺口相当大。广州一医学院人体解剖教研室的医生表示,目前遗体捐赠最主要的用途还是医学教育,因为眼角膜在人死亡后6小时之内取出才有用,一般只有意外死亡的人、年轻人的器官在死后立即取出才可能用于移植,如果是衰老死亡或疾病死亡的话大部分器官不能用于移植。所以如果对于自己的遗体用于解剖难以接受的话,志愿者需要慎重考虑再作决定。

  肇庆这位80岁高龄的老人的捐献心愿难以满足也容易解释。首先当地没有条件没有机构接收捐赠。其次,如果他得病而死,他的器官基本无法用于移植,即使眼角膜可以用,也必须在老人去世后6小时之内把遗体从偏远地区运到广州或深圳的医院。老人捐献的遗体还有一条路,用于实验解剖,老人和其家属愿意吗?

  不管怎样,自愿捐献遗体是一项崇高的行为,我们期盼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机构,解决一些人生前自愿签署捐献遗体,死后却存在操作难的问题,以及有心捐献却无处接收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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