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一些城镇忽视土地、水、能源的供求关系日益突出的矛盾,超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所处阶段,盲目制定城镇发展目标,必须予以制止。
汪光焘说,城镇发展模式粗放、浪费资源,在一定程度上与过去在编制和实施规划中过分注重经济增长指标,而忽视能源资源约束和环境保护有关。“目前进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期,如果新编制的规划不科学、不严肃,一旦经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公共政策,将给地区发展带来灾难,甚至贻害子孙。”
据了解,正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建设工作会议已提出,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中必须明确约束性指标和强制性内容,作为不可逾越的“铁律”。其中,能源、水资源、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和保护等资源指标,环境质量等环境指标,作为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限制性条件,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
据悉,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违反法定程序调整规划及违反规划擅自开发建设行为,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同时,全面实施对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派驻城市规划督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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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日前同意下发《设区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明确设区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负责,市长为第一责任人。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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