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苏永华通讯员周志琳实习生谢莹娥)武汉市开发办昨发布公告,位于汉口香港路的“香港丽都”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擅自销售,已对该项目立案调查。这是不到两月内,武汉市第4次发布购房警示。
前不久,位于洪山区关山村的“柳林雅居”项目,也因擅自销售问题受到查处。
去年12月上旬,位于阳逻的“宏益*幸福人家”项目、阳逻内燃机厂住宅楼项目,开发部门发现其《国有土地使用证》均系伪造,取消了已颁发的预售许可证。
武汉市开发办表示,已缴纳了上述4楼盘预付款的消费者尽快和开发商联系,办理退款手续。
按相关规定,开发商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证明,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购房者可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该办还提醒消费者,购房前必须认真查阅有关证件,不要购买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房屋,以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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