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千万元涉案百余人
兰州集资诈骗案尾案终审
法制网兰州1月23日电记者周文馨1月22日,记者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随着该院对涉嫌诈骗千万元、涉案百余人的兰州集资诈骗案尾案“沈涛案”作出终审裁定,曾震惊全国的兰州集资诈骗案终于尘埃落定。
据了解,兰州集资诈骗案最早出现在1996年,起初进行香港恒生指数的炒作,后来转向股票,到2001年2月,涉嫌集资诈骗的公司在兰州有十几家,几千名投资者被卷入骗局。从2001年2月开始,甘肃省抓获、审查涉案人员100多人,涉及15个公司,在10余起系列案中,“沈涛案”涉案金额达千万元,也是最后一个被审理的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5月间,沈涛等7名被告成立立祥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外宣称是成都湘财证券的远程大户室,采取发展、培训经纪人,并以高比例融资、每人配备一台电脑为诱饵,在客户只需提供身份证、保证金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股票交易合作投资协议书。然后利用沪、深两地即时行情,利用虚假报单骗取客户保证金。
以类似上述手法,沈涛伙同他人先后在甘肃省的兰州、敦煌及新疆、贵州等地成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诱骗股民,涉案金额达千万元。
该案于2005年12月14日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在案件庭审过程中,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沈涛等7名被告均有不同程度的翻供。除沈涛外,其余6名被告均表示自己只知道立祥公司经营的是证券客户咨询,由于自己不懂证券,所以公司的运作只有沈涛清楚,自己是看到起诉书后才知道立祥公司进行的是利用虚假报单进行诈骗活动的。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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