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评出2006年度反贪“十大精品案件”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1月23日,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组织的2006年度全区反贪“十大精品案件”评选活动结果揭晓。在全区各市级检察院推荐的18件候选案件中,经过由法律专家和办案能手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严格的初审、复审和综合评选,最终评定了“十大案件”。
据了解,这些入选案件共同的特点是,涉案人员级别高、案值高、公诉部门认定数额和侦查终结认定数额基本一致、深挖出窝案串案,并在当地和全区有影响力。
这“十大精品案件”是:
1.自治区检察院反贪局查办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多铭(副厅级)受贿人民币17万元案件。杨多铭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自治区检察院反贪局查办的南宁市百货大楼总经理黄箭雀(正处级)受贿人民币88.9万元,贪污人民币6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人民币188.3万元、美元8825元案件。黄箭雀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
3.钦州市检察院反贪局查办的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王志勤(正处级)受贿人民币10万元等26件医药管理卫生系统系列案件。王志勤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4.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查办的秀峰区甲山乡甲山村委会主任李智息挪用公款人民币1000万元、受贿人民币8万元案件。李智息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5.来宾市武宣县检察院查办的武宣县糖厂副厂长黄佰群贪污人民币51.7 万元、挪用公款人民币20万元案件。黄佰群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6.贺州市检察院反贪局查办的富川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副主任兼会计廖菊贪污人民币342.1万元、富川县房改办会计唐淑玉贪污人民币313.8万元系列案件。廖菊被判处无期徒刑、唐淑玉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7.贵港市检察院反贪局查办的港北区原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潘杰伟(副处级),港北区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波(副处级)等人共同受贿人民币100万元系列案件。潘杰伟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郭波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8.河池市东兰县检察院反贪局查办的东兰县财政局会计兼资金管理所副所长梁仁春贪污人民币110万元、挪用公款人民币238.4万元案件。梁仁春被判处无期徒刑。
9.梧州市检察院反贪局查办的百色市公路局副总工程师蒙新文受贿人民币27.5万元案件。蒙新文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10.柳州市柳江县检察院反贪局查办的柳江县交警大队大队长曾嵘挪用公款人民币40万元、受贿人民币26.8万余元案件。曾嵘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据悉,在以上“十大精品案件”中,南宁市百货大楼总经理黄箭雀、原董事长兼总经理覃本东系列贪污、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还将作为广西的候选案件参加全国检察机关反贪“十大精品案件”的评选。(黄毅国 罗华)
(责任编辑:王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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