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取消交警路面执法“自由裁量权”
交通违法行为处罚“一口价”
法制网银川1月23日电记者周崇华驾车打手机罚款50元,非机动车不避行人罚款10元,行人闯红灯罚款5元等处罚一律“一口价”。
升级后的银川市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系统,一改过去交通违法罚款50—100元,1000—2000元不等的弹性标准,下调了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的80余种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上调了涉及机动车驾驶人的20余种易引发交通事故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除罚款标准下调的违法行为外,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均按规定上限处罚;与此同时,对机动车、非机动车、摩托车和行人的交通违法处罚,确定交警路面执法裁量权的统一标准。比如,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加塞,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不低速通行等行为,统一罚款100元,而对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服从交警指挥等行为,处罚标准则由150元上调至200元;机动车驾驶人为躲避“电子眼”,故意遮挡或污损机动车号牌,一律罚款200元。(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