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多了酒后,李某在路上拦公交车大闹,造成交通瘫痪。当执法民警询问情况时,李某竟大打出手。
昨天,房山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2006年8月26日,与好友喝了酒后,李某跑到大街中央,拦下一辆993路公交车,他一边对司机进行谩骂,一边使劲地用手砸公交车的前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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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执法民警来到现场时,此路段已经被堵得水泄不通。民警上前询问,处于醉酒状态的李某便开始对民警大打出手。后经法医鉴定,殴打造成民警左手中指伸肌腱断裂。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的悔罪表现,酌以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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