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出生证上姓名不能直接用字母
新华网郑州1月24日电(记者李丽静)河南省郑州市日前出台新规定:孩子取名不能直接用字母,起洋名也要用汉译字。
河南省郑州市卫生局、市公安局近日联合出台了郑州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明确了孩子出生证填写新规。
补充规定指出,出生证一经签发,如非签发单位填写错误,所填信息一律不得更改。婴儿姓名确需更改的,可到公安部门入户后更改姓名或增加曾用名作为变通。
新规定要求从2007年6月1日起,郑州市所有助产技术服务单位对本单位所签发的出生证,一律实行微机打印签发,未实行微机打印的出生证,公安部门将不予办理入户登记手续。
郑州市还规定:非婚生婴儿,当事人无法提供父亲与婴儿的亲子(DNA)鉴定书的,经婴儿母亲签字同意,接生单位可按照单亲家庭签发出生证,否则不予办理。单亲婴儿姓名的姓氏,只能随出生证显示的母方(或父方)的姓氏。(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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