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建工会鼓励了其他外企,我市今年要继续推进非公企业工会特别是外资企业的工会组建,基层工会组建数、会员发展数要分别比去年增长15%,外资企业组建率力争达到70%。(昨日厦门晚报)
虽然从积极的意义上讲,“沃尔玛建工会”是攻克了一个巨型的、并且也是坚固的“堡垒”,但不要忘记这样的报道:“与在中国快速扩张形成鲜明反差的是,近来沃尔玛在全球其他地方的扩张计划频频受阻。
| |
就姑且算是“攻克世界难题”吧,那么,眼下我们有多少企业还需要攻克“传统难题”?有企业负责人狡辩说“是否成立工会,决定权在员工”,借机把“工会”之门紧闭。特别是在一些中小型本土私营企业里,“工会”还只是员工眼里的“乌托邦”,老板稳坐第一把交椅高高在上,“工人的利益”无一不是由老板眼中的价值来体现的。对于不少私人老板而言,对员工的许多许诺都无法实现,更何况工人维权?对于员工而言,人是老板招来的,赏罚都是老板说了算,自己觉得满意就干,实在呆不下去就拍屁股走人,哪有精神去“维什么权”呢?
虽然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企业劳动者有权自愿建立工会,但长期以来,由于行政化工会模式的影响,我们的一些上级工会组织,总是习惯于找企业法人建立工会,工会领导往往是企业一二三把手兼任。这就使得工会功能打了折扣——一旦涉及全体员工切身利益维护,会被企业以“行政化手段”拿下。“挑起事端”者,有可能被秋后算账。
与世界500强驻华企业建工会相比,更重要的是我国中小民营企业要组建工会,毕竟世界500强顶多也不过是500家企业而已。换句话说,我们不能因为非公企业老板“一人之上”,私营企业员工流动性强,而忽视“工会”这支维护全体员工利益的重要力量。方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