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目前,南京有40多所高校,在校大学生超过100万。日前,玄武区法院对在宁部分高校的412名大学生的消费维权状况进行了调查。
靠父母资助的大学生已成“消费先锋”
此次被选为调查对象的在宁高校共有10家,有公办的也有民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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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比、冲动、好面子,导致消费结构严重不合理
调查显示,大学生的消费内容有83%的是因攀比、冲动、好面子引起。大学生消费的非理性,使得大学生的消费结构不尽合理。作为大学生,其消费理应以满足基本生活及学习为主,但68%的大学生人承认,他们的消费多与学习无关。消费差距大,两极分化严重。在大学生中,有14%的人身穿名牌,配新款手机、MP3,经常出入各种娱乐场所,一个月消费几千元是常事;有些大学女生称,她们做一次整容,就能花费近万元。而1%的贫困生,他们一个月的生活费不到百元;有15.2%的同学,月平均消费在300元以下,但他们仍能在贫困线上坚持完成学业。调查中,还有不少大学生承认购买过假冒伪劣产品。他们中,29%的大学生认为,价格便宜是其购买假冒伪劣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大学生是盗版产品的主要受害者;另一方面,由于他们这方面的需求,客观上又刺激了盗版市场的滋生蔓延。大学生消费维权意识差,48%“自认倒霉”消费群体的特殊性,导致大学生在消费过程中,100%的人都遭遇过侵权。被侵权的领域主要有产品、中介、求职三个方面。产品消费中,侵权最多的是日常生活用品和电子产品,主要表现为质量低劣、虚假宣传、售后不服务等。中介服务侵权中,问题最严重的是房屋中介、职业介绍,求职过程中遭遇侵权的现象也比较多,有42%的大学生遭遇过招人陷阱。遭遇侵权时,48%的大学生“自认倒霉”,4%找商家,24%在BBS上“发泄”,5%找媒体、维权组织,1%到法院诉讼,18%的求助于家长、老师和同学等。实际投诉的大学生仅有34%对投诉处理结果满意,显示大学生的维权效果很差。大学生维权效果为何不尽如人意?玄武法院副院长张斌分析说,首先是大学生权利概念模糊,自身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差,加之时间、精力、财力和经验等等,往往成为事实上的弱势群体,从而丧失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机会。其次是缺乏健全的学生维权机构。另外,法律法规也不够完善,如依据我国现在的法律规范,在校学生不属于《劳动法》调整对象,劳动部门在大学生打工维权方面仍然是“有心无力”。 南京日报记者 殷学兵 通讯员 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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