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记者袁勇)记者昨日从彭州市法院获悉,法院判决“武疯子”朱菊彬的父母赔偿杨家人近8万元后,由于其家境贫寒,根本无法执行,致使此案的民事赔偿变成了“判决白条”。1月21日,杨家人向彭州法院递交了执行救助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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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执行救助制度问题,在四川法院率先建立该制度的彭州法院院长龚成表示,司法的本意,除了“抑恶”,更要“扬善”。因此,对法院受理执行的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均为生活特困人员,且被执行人无财产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赔偿义务等特殊案件,法院可进行法律救助。但因该制度不可能惠及每一个需要救助的人,因此法律救助不能仅靠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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