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科医生接生害死母婴俩 12起卫生违法大案曝光
内科医生接生害死母婴俩
我市昨通报2006年全市卫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市民发现问题可拨85788111举报
“一家诊所的一名内科医生非法干起接生的活儿,导致产妇胎儿双双死亡……”昨日,我市通报的2006年全市卫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令人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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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整改
不给职工治职业病受罚
去年1月9日,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青岛橡胶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未安排本单位患有职业病的退休职工朱某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被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该单位逾期未进行整改。经立案调查,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工作场所有职业病隐患
去年1月10日,卫生行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青岛利康橡胶制品公司未按照规定对该单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被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该单位逾期未进行整改。经立案调查,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0元行政处罚。
去年2月24日,青岛首和金海制药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检测、评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被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但逾期没有整改。经立案调查,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50000元行政处罚。
非法行医
“改行”治出人命
被排在头号的典型案例是市卫生监督所和市南区卫生监督所查处的“树德诊所”的单淑德超出执业范围,从事诊疗活动致使产妇及胎儿死亡案。
据介绍,去年4月7日,执法人员根据举报赶到位于市南辖区的“树德诊所”监督检查发现该诊所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负责人单淑德超出执业范围从事产科诊疗活动,涉嫌导致产妇赵某及胎儿死亡。执法部门在查处该诊所同时把单淑德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静脉输液打死患者
去年9月8日,一名患者到位于胶州的王永利诊所静脉输液后死亡。经查,这起死亡案是由于行医者王永利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非法行医所致。执法部门当即取缔了这家非法诊所,给予王永利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移交司法机关进一步处理。
课健堂大药房非法行医
去年3月23日,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城阳区课健堂大药房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还使用1名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输液诊疗活动,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诊疗活动。依据有关规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医务室排放医疗污水
去年12月26日,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监督检查青岛滨海职业技术学院医务室发现,该医务室超出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检验科、放射科诊疗活动,所产生的医疗污水未经无害化消毒处理直接排入公共污水系统。执法人员对该医院处以警告、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非卫生技术人员上岗
去年3月8日,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查处青岛曙光医院,发现该医院使用两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皮肤科诊疗活动。执法人员责令该医院立即停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依据有关规定,对该医院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违法经营
“母情餐饮”受重罚
去年7月24日,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青岛母情餐饮有限公司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加工经营活动,冰箱内生肉和面食混放,食物直接落地存放,食品仓库内放鞋,10名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在岗工作。经立案调查,依据有关规定,对该单位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87563元,罚款191563元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379126元。
没收非法所得30万元
去年7月12日,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即墨市第三人民医院发现,该医院出租承包科室给青岛市市北区广济医院从事诊疗活动。依据有关规定,对该医院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0万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虚假宣传
4种化妆品宣传疗效
去年6月19日,卫生行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佛山市南海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经营的普通食品“素素六味窈窕茶”外包装宣传疗效,“灵芝孢子花旗参糖”中添加花旗参、“人参糖”中添加人参粒、“密炼川贝枇杷糖”中添加川贝和枇杷叶等普通食品禁用物质,“易贴清毒足贴”、“姜草香型药汤”、“香熏足浴”、“山代香浴盐”等4种化妆品外包装宣传疗效,3名食品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依据有关规定,执法部门对该单位没收违法所得308元,罚款7616元。
暗示对疾病治疗效果
去年3月13日,卫生行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青岛医保药品城有限公司沧口分公司销售的“俪美宝”、“奇力康洁肤液”、“阴必舒抗菌洗剂”等5种消毒产品包装暗示对疾病治疗效果。经立案调查,对该单位处以罚款3000元行政处罚。 (本版撰稿 本报记者
(责任编辑:王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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