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雄)1月24日下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补选陕西省出席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大会代表办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林涛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云腾、巩德顺、潘连生、桂中岳、高宜新、邓理、陈再生和秘书长岳松华及37名委员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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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进行完表决事项后,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通知安排,会议集中收看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的物权法(草案)视频报告会,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胡康生同志报告物权法草案的有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1993年就列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并进行了初次审议,至今已先后进行了6次审议。胡康生的报告,从制定出台物权法的必要性、为何制定物权法、制定物权法的原则和主要内容等方面,作了全面、准确、系统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报告后认为,物权法(草案)经过多次审议和修改完善后,已基本成熟,这部法律审议通过后,对全面准确体现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对国家、集体、私人财产依法进行保护,统筹各种利益关系,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会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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