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月25日电民进党“立院”党团就“总统刑事豁免权”声请“释宪”,台湾“司法院大法官”昨天下午首度正式讨论;据悉,“大法官”以声请人资格不符,倾向不受理,最快明天做出结论。本件声请案被驳回的同时,“停止审理国务机要费案”的暂时处分声请,也会一并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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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民进党团“释宪案”在遭“大法官”驳回后,陈水扁将另就“总统机密特权”的范围声请“释宪”,加上“行政院”指示“法务部”就“立委”被驳回的“释宪”案再提声请,“国务机要费”案仍将有两件“宪法官司”得打。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行政院长”苏贞昌昨天上午指示台湾“法务部”就“宪法”第五十二条“总统刑事豁免权”的问题再提“释宪”,昨天下午“大法官会议”即作成驳回民进党“立院”党团“释宪”案的“共识”。两者时间过于巧合,因而有人质疑“司法院”高层事前向“总统府”或“行政院”泄漏“大法官”的心证。
“大法官”三人审查小组讨论后,同意本案事涉重大“宪政”争议,但因提出声请者是“立委”,依“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规定,必须是“立委”就其“行使职权”有适用“宪法”疑义,才行声请“释宪”。而从声请理由看不出“总统刑事豁免权”和“立委”行使职权有何关连,声请人不适格(无权声请),因此倾向不受理。
另关于台湾“法院组织法”六十三条规定,特侦组侦办陈水扁贪渎案件是否违反“总统刑事豁免权”的部分,“大法官”认为,此虽涉及“立委”行使职权,但“立委”至少须有过“修法”才行。这项见解在身份证按捺指纹案时,“大法官”就已形成共识。查看/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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