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日前,江苏出台《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对江苏省内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的各类高校收费行为进行规范。
据了解,学分制以选修课为中心,允许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及专业方向,自主选修课程,自主安排学习进程,自主选择教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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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这份新出台的管理暂行办法,学生正常完成规定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
学校要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规定学时,确定每个专业的总学分和每门课程的学分,并按规定的学年收费标准,换算成学分收费标准。学校按学生当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学费。新生入学第一学年初可按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在下一学年开学时,应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按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
学生每学年初选定修读课程后,学校应给学生不少于2周的试修时间,学生因各种原因在试修期间自行退选课程,免收退选课程的学分学费;就学时间在课程课时一半以内的,免收退选课程50%的学费;超过一半的,全额收取退选课程的学分学费。 王国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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