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月25日电(记者梅永存 康淼)来自中国银监会福建监管局的最新消息说,截至2006年末,已有83家台、港、澳企业投资入股福建省23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金额累计达10871万元。
“这不仅开境外企业投资入股中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先河,也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完善法人治理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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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福建监管局局长杨小苹说,福建金融业闽台合作特色鲜明。福建省福州、厦门两地银行已与台湾地区银行建立起通汇或代理行关系。
同时,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五市的中国银行分支机构在实行新台币可兑入业务的基础上,允许办理一定范围的新台币现钞的兑出业务。有关统计显示,目前约有100亿元以上的新台币在大陆流通,其中1/3在福建。
杨小苹介绍,截至2006年末,已有4个国家和地区的7家银行在福建省开设了7家代表处;有6个国家和地区的12家银行在福建省设立了16家营业性机构;另有11家外资银行机构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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