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记者 于志兵
金陵晚报报道2006年12月29日,家住浦口泰山街道38岁的赵女士意外怀孕了,她随即按照要求,找到了附近的浦口区计划生育指导站,进行人流手术,并进行上环手术。人流手术结束后,医生立即为她进行了上环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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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一个星期后,赵女士感觉不对,身体总是不停地流血,她随即将此事情反映给了服务站的医生,但是医生告诉她,这是正常反应,继续观察就可以了。到了大约十多天时,流血量剧烈增加,且形成了体积较大的血块。
看到情况紧急,她就找到了家附近的浦口医院,医生检查后的诊断结果是,人流后14天,阴道流血未净,彩色超声的检查提示是“宫颈管内低回声区”。1月15日出具的病理诊断报告单上写着,是“不全流产”。
赵女士认为,上环手术应该在人流手术结束后一定时间里进行,这样能减小上节育环引发并发症的几率,同时,她还咨询了为自己治疗的浦口医院医生,医生也肯定了她的想法。但是现在服务站却没有这样去做,应该算是一次医疗事故。
服务站的闵站长则认为,此次事件不算是医疗事故,按照《宫内节育期放置常规》,这样人流后24小时内进行上环手术是可以的,而且,当时他们和患者家属也有约定。
他认为,之所以出现大量出血的情形,与很多因素有关,他们将尽快与赵协商解决,他们可以给赵一定数量的经济补偿,但他否认这是经济赔偿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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