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小区开发期居然长达数十年,相邻的楼房早已显旧,而新的楼房仍未完工,这一现状给居民楼编号带来极大的难题。陈张/摄
同一栋房屋产权地址称谓不一:土地证、房产证与户主户口所在地称谓不同;电费、水费、电视收视费缴费证上的地址与居民楼的路牌号不同;
现状:一栋居民楼有好几个“姓名”
本报记者陈张一直以来,桂林市区居民楼称谓不统一是困扰市民的一大难题,特别是在清风、蓖子园、铁西、安新洲等相对老一点的居民区,同一栋楼,标注在墙壁上的楼栋号与居民房屋产权证上写的楼栋号不同,派出所发放的户口本上写的地址又与居民楼标注的不相符。
水费、电费、电视收视收费证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证件“各唱各的调”,上面记录的居民楼住址多不一致。居民楼的称谓着实让人犯糊涂。
家住清风小区的苏先生告诉记者,他住的居民楼有两种不同的称谓,若以最新户口本的称谓是清风路2号,而该楼最先标注在墙壁上的楼号是23C,长期在此地居住的居民总是习惯地称该楼为清风路口23栋;而其房屋产权证上标注的地名是新风街口23栋C座。居住在该小区的吴先生对其居住的楼栋号更加感到很糊涂,他居住的楼居然有三种称谓:一是开发商将该楼定为清风小区83栋,房屋产权证上注明为83栋;而实际上楼房墙壁上竣工时标注着大大的楼号77栋字样;约在2004年左右,派出所在该楼墙壁钉上一块蓝色的小牌子,称该楼为清风路35号。居住在周边的居民则只认最初其标注在墙壁上的77栋,一般情况下,若遇上有人询问该楼地址,居住在附近的居民按墙壁最初的标号还能说出方位;若是有人问该楼居民,派出所钉在墙壁上的路牌号为几号时,就算是居住的本楼的居民都不一定完全说得准确。
采访中,居住在铁西、蓖子园、安新洲小区的市民均反映其所居住的楼房称谓不一,不仅让外地人弄不明白,本地人也不明白——眼前的楼虽然标有楼栋号,却不知是不是该楼真正的称谓。
根源:管理脱节各唱各的调
出现老城区居民楼称谓“一楼多名”的根源在于管理脱节。一个小区开发经历数年,且由多家开发商分期开发,而开发商在项目报批时,填报的地点与辖区派出所后期规范楼栋地名不相符,导致老的居民区楼房称谓混乱。
业内人士分析,出现当前居民楼称谓不一的关键问题是开发商的建房定点批文与公安部门、市地名委员会规范的地名不相符,特别是像清风小区、铁西小区,这两个小区开发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直到现在还有零星楼房仍在建设中,而且在开发过程中有多家房地产开发商在经营。每家开发商将土地征用后,采取逐步分期推进开发,开发过程不整体连片,零零碎碎,导致同一开发商开发的楼区编码不能连续编号,给后期编排楼栋号码添乱。同一小区,不同开发商又互不通气,各编各的楼号,有的开发商为了显示开发能力,房屋竣工之时,就在居民楼的墙壁上永久地留下不规范的楼栋编号,给后来的规范编号带来更改的难题。这一现象在清风小区、铁西小区表现得最为明显。据了解,在这两个居民小区,一栋楼其居民户口本的地址与房屋产权证上的地址不相符占80%以上。而后来由派出所规范的楼牌号挂在墙壁上又显得过于小巧玲珑,不能引起多数人注意。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由于开发商对老居民区的建筑编号不规范,近年来才出现的水电一户一表又无明文规定按户口地址进行整理编号,因此,发证单位有的按居民户口本排列的楼号编号,有的则干脆按开发商写在墙上的楼号编号,原则只有一个--能从水电用户那里收取到水电费就行。
解题:规范楼房称谓重在强化管理
居民楼极不规范的编号,给市民问路、通信投递以及治安管理带来诸多不便,强化居民楼编号管理迫在眉睫。
业内人士认为,强化老居民楼区编号工作需要派出所、房屋产权发证机关、街道等部门整体协调,统一行动,将规范居民楼编号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投入一定的财力,对现有居民楼的编号进行统一并重新挂牌;二是居民房屋产权发证机关、房屋土地证发证机关、供水、供电、电视网络等相关发证部门都按新编楼区号重新核定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