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记者从山东省交通管理局获悉,由于车辆撞死撞伤宠物狗引发纠纷的事件时有发生,青岛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22日专门下发了《关于处理车辆与犬交通事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意见》中规定,车辆与犬在道路上发生碰撞、碾压、刮擦,造成犬受伤或者死亡的案件属于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民警赶赴现场按照简易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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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67万起,造成16875人死亡、70434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2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87万起,下降21.9%;死亡人数减少3900人,下降18.8%。为预防交通事故西安交管为保洁员送“护身牌” 来源:齐鲁晚报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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