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1月25日电记者李刚报道:广州市物价局23日正式宣布,取消管道燃气初装费,时间从去年12月26日零时起计。从此,在广州已有10年历史的管道燃气初装费寿终正寝。
为弥补管道燃气建设资金的不足,从1996年起,广州批准由煤气公司向管道燃气新用户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用于新增管道和调压设备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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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吴林波表示,管道气初装费取消后,广州有望实行两部制气价:已交初装费的用户,或今后选择一次性缴交或数次缴交容量气价的用户,可享受容量气价优惠;其他用户执行政府核定的气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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