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泰州消防支队专门发文对泰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等40个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据悉,2006年,泰州市各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深入贯彻国务院15号文件,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全面推进江苏省四个地方消防安全行业标准的宣贯,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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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消防支队要求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保持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脚踏实地地做好消防工作,为泰州市的经济建设再作新贡献。同时要求全市各重点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努力提高该市消防安全工作整体水平,使我市一级消防重点单位的安全状况和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陈天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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