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桂林一艺术职业学校22名学生被迫当陪酒女(本报2006年11月22日曾报道)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1月25日,广西桂林市教育局发出公告,对桂林市舞蹈职业学校实习生在杭州酒吧“陪酒事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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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桂林市教育局等部门召回了所有在外实习学生,并通报全市,责令学校全面整改,退还违规收取学生的所有费用,整改期间禁止学校招生。
鉴于桂林市舞蹈中等职业学校的严重违规的办学行为,桂林市教育局再次依法作出了(2007)1号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指出,桂林市舞蹈中等职业学校在“组织学生到杭州市实习的过程中,违反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校外实习、半工半读管理的规定,未尽到相应管理职责,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侵犯了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吊销该校办学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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