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媒体称“广州将出台经济适用房管理新办法,只要单位有土地,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使用规划,单位可自行建房分给员工”。昨天,记者向广州市国土房管部门求证,对方表示,这与以前的实物分房有本质区别,要“三限”,即限户型、限房价、限销售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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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解释,其实早在去年9月出台的《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中,就已明确将单位自建房与廉租房、新社区一同归入“政府保障型”住房的供应行列。以前单位分房,领导或许可以分到百来二百平方,但今后自建房,户型全部要在90平方米以下,且销售对象也要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规定,只能面向本单位从未享受过住房福利的员工。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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