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省政府召开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志刚主持会议并讲话。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孙志刚指出,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清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清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多措并举,综合治理,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孙志刚强调,要进一步明确任务,分级负责,限期清欠,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兑付。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担负起应尽的职责,做好本领域的清欠工作;各地要负责做好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确保在我省务工的所有农民工春节前足额领到工资。要上下联动,部门间密切配合,强化劳动监察,加强督促检查,尤其是要加强对重点地区,以及交通、建设、水利等重点领域内的督促检查,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畅通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受理电话和地点,积极受理农民工的投诉。做好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新的拖欠。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各级劳动保障和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强制企业在指定的开户银行按期预存工资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用于偿付拖欠工资。建立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机制,将违规单位、失信单位和责任人列入黑名单,取消其行业准入资格。(罗光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