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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陈水扁每逢涉讼就祭出“机密”作护身符

  中国台湾网1月26日消息“公务机要费”案,六件“外交工作”衍生的机密争议问题,在陈水扁声请“释宪”后,再次升温。事实上,陈水扁近两年来,每逢诉讼都抬出“机密”作为抗辩的护身符,“机密”几乎就是陈水扁一惯的辩护策略。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2004年3月的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爆发“两颗子弹”事件,以些微票数落选的连战、宋楚瑜,更提出史无前例的“大选诉讼”、“当选无效诉讼”,加上群众聚集台当局“总统府”前抗议事件,在在让陈水扁的连任“适法性”产生质疑。

  而以主帅之姿,亲自在当年底辅选民进党籍“立委”候选人的陈水扁,在选举场子上,似乎马上活过来,脱口就影射连、宋不满选举结果,意图对台军中将领发动“七日柔性政变”。

  连、宋不甘被诬指,就以陈水扁为被告,提出民事侵权诉讼。诉讼过程中,陈水扁通过亲信律师提出一份“机密资料”,强调“七日柔性政变”说法“有依据”。

  全案经法官审理后,不但没有认定资料是机密,一审还判决陈水扁败诉。究其关键,就在于陈水扁指连、宋发动“柔性政变”内容,有关“什么人”约退役将领部分,“什么人”是机密吗?是不是连、宋,也不是机密。

  陈水扁和在野党领袖的首次侵权民事诉讼,并没有因“机密”的主张而获得胜诉。

  2005年间,陈水扁两度在宋楚瑜不在岛内期间,通过电视专访,指控宋楚瑜在美国密会中台办主任陈云林。对于诬告,宋楚瑜在要求道歉不可得情况下,只好委请律师提出侵权诉讼。

  诉讼中,陈水扁再度使出“机密”的手段,同样要求不公开审判。在机密难辨下,法官刚开始,就如同“公务机要费”案一样,只能小心翼翼处理,经讯问证人台“调查局长”叶盛茂后,最后裁定非机密,全案公开审理。这是陈水扁涉讼,第二件主张机密的诉讼。

  近来沸沸扬扬的“公务机要费”案,在“府、院、党”齐力反扑下,原本不是被告的陈水扁,似乎成为诉讼案件的主要当事人,为了妻子吴淑珍涉及的“公务费机要”案的审判,不但提出机密的主张,这次还上纲到“宪法”层次,提出所谓的“最高机密”,专属领导人的“机密特权”。

  台湾《中国时报》指出,从这三件受瞩目的诉讼,可以发现,陈水扁凡是涉及自身的官司,为求胜选,都是主打“机密策略”,这种虚无缥缈的论述,加上事涉台当局领导人,确实会让承审法官初始有压力,若法官抗压性不足,或者不察,很容易就会掉入铺陈的“机密陷阱”中。

  从陈水扁涉讼就提出“机密”,不禁让人有“机密,机密,多少犯罪假汝之名行之”的喟叹。(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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