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轶珺实习生张媖)记者在昨天举行的上海一中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今年起,该院形成了50条“关于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的具体措施指引”,贯穿于立案到执行的各个环节。绿色通道快审涉及民生案件;判后答疑;异地执行协作等新措施是今年首次推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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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立案阶段,对于涉及民生的问题的案件开辟立、审、执绿色通道。如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用、人身损害赔偿以及外地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等严重影响当事人生活、生产的案件,在案件材料上加盖“快”字识别标志。保证赡养费、抚养费案件1天内立案,7天内开庭。人身损害赔偿以及讨工资等案件,要求一审当即立案,1个半月内确定开庭日期;二审当天立案,两周内确定开庭日期。保证涉及民生的问题的案件一般在30天内审结。对于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适当缓收、减收、免收诉讼费用。
法院对案件裁判之后,当事人若对案件的证据取舍、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分析说理等裁判结果仍不理解,在一定时间(终审后3个月,再审或申诉驳回后6个月)内,由原主审法官或审判长、庭长接待,进一步解释和说明。
在执行阶段,为解决执行难,特别是异地案件执行难问题,一中院将建立完善京津沪渝等十大城市中级法院执行协作机制,并依托苏浙沪鲁闽等法院系统执行协作网,办好异地执行案件,减少当事人的来回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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