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根据中央组织部要求,《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新的式样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近日,省委组织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按照中央的要求,抓住2007年新春佳节将至、绝大多数流动党员回家过年的有利时机,认真做好《活动证》的发放工作。
《通知》要求,要把这次《活动证》发放工作与提高党员管理工作水平结合起来,对流动党员进行一次全面摸底登记。各基层党委要以发证为契机,进一步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登记造册,建立起流动党员管理台账和信息库,完善党员基本情况信息管理系统,夯实党员管理基础工作。要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尽快完成《活动证》的发放工作。省委组织部将于2007年1月下旬将按照修订式样印制的《活动证》发放至各市(州、地),各地务必于1月底前将《活动证》发放至县级党委组织部门,确保春节前将足够数量的《活动证》发放至村(社区)党支部和有流动党员的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特别要注意抓好村、人才交流中心、科研单位、高校、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流动党员较多的单位领取发放《活动证》工作。各有关党支部务必在今年春节期间将统一编号并加盖基层党委印章的《活动证》发放给流动党员。要以发放《活动证》为契机进行一次党员意识教育。要采取适当形式对流动党员进行一次党性观念和党的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员意识。要把发证工作与关心爱护流动党员结合起来,深入了解流动党员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各级组织部门要积极协调当地报刊、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介,加大对《活动证》发放及使用工作的宣传力度,使《活动证》式样及使用的有关规定广为人知,促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执行规定,自觉使用《活动证》。要加强对《活动证》发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活动证》发放工作。(图为新的《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样式)(省组)
作者: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