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9:47 东北新闻网 1月23日上午,包头“10.03”灭门惨案抢劫杀人犯张来明被执行死刑。
2006年10月3日凌晨两点多,包头市警方接到昆区一居民报案说,楼下柳贵财家着火。警方和消防官兵赶到现场将火扑灭后发现,屋内有3具尸体。
| |
2006年12月4日,张来明被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和放火罪判处死刑。法院宣判后,张来明不服提出上诉。2006年12月28日,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终审裁定,对张来明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文/万菲(新华网-北方新报)[责任编辑:龙秋秀]
|